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日期:2022-10-17 09:05:3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23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3、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他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决定留样品种。

4、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5、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6、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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