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市职教中心教学楼及宿舍楼资产处置的公示
日期:2026-01-11 17:28:4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
根据市政府《关于原市职教中心地块处置的会议纪要》(2024年第27号)精神,为配合原市职教中心地块盘活工作,原市职教中心2002年搬入解放东路39号(原新海高级中学校区),因教育教学需要2007年在校区内建设了教学楼、宿舍楼,共计2栋建筑,资产总值为2150万元。按照会议纪要要求,上述资产拟以承担对应债务的方式转让至市城建控股集团,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将上述资产划转至连云港振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振教公司向市城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移交。现进行处理前公示。具体处置资产清单明细见《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公示表》

2026年1月12日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连云港中专食堂收支情况公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