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督导室)简介

            2020年1月,学校成立发展规划处。展规划处与督导室合署办公。部门主要负责学校顶层设计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学校项目创建、综合性政策研究、教育教学工作督导等工作的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章程起草并按程序报批,对学校章程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咨询。

(二)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并协商有关部门做好学科与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和评估工作。统筹学校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三)围绕学校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

(四)负责全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开展。

(五)负责学校项目创建立项、审批、评估及验收工作。

(六)统筹、协调、指导院系专业建设、基地建设等评估工作。

(七)负责学校项目建设经费的预算、核算、管理及项目资金绩效考核工作。

(八)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调查。

(九)制订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督查。

(十)督查各部门、院系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督导各类考试、教育教学工作,不定期编写《督导 工作简报》,对接上级督导检查工作。

(十一)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及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协助组织人事处做好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建立校友信息库,建立校外校友联谊会,为校友服务学校、宣传学校、支持学校发展营造良好条件和氛围。

(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