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日期:2022-06-07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  浏览量:202


为切实落实事业单位聘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加快学校的健康发展,参照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市委教育工委批准,开展第三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范围,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干部队伍,为推动学校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中层干部竞聘选拔工作在市委教育工委的指导下,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进行中层干部的选拔、聘任和任命。

2. 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依据学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学校中层管理机构,严格按规定设置中层机构干部职数。

4.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竞聘工作既坚持群众公认,又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干部。

5. 坚持干部合理流动原则。认真落实定期轮岗制度,努力做到人尽其才。

6. 坚持干部任用标准,强调专业、学术、特长、能力与岗位匹配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对党忠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 忠于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3.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4. 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团队意识,有全局观念;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6. 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二)年龄要求:

1. 现职中层干部不超过50周岁。

2. 非现职中层干部申报者不超过40周岁,其中申报团委副书记岗位不超过35周岁。

3. 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及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新333 工程”第一层次及以上培养对象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对因年龄(45周岁以上)及其他原因并经校党委同意不再参加竞聘的现职中层干部,学校将妥善安置到相关教学或管理岗位,保留原职级待遇三年。

(三)学历、资历要求:

3. 所有参加竞聘者应为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工作步骤及程序

(一)准备动员阶段

1. 制订学校第三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并报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实施。

2. 在连云港中专山海文化微信平台发布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分批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引导符合条件者端正思想、认识意义、积极参与竞聘。

(二)自荐报名阶段

参加竞争上岗者可同时报2个岗位,竞聘演讲以第一岗位为主,并须填写《自荐报名表》(附表一),于规定时间内送达到现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组织不再另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阶段

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在对报名者进行任职条件和资格以及轮岗要求审查的基础上, 按竞聘总岗位职数与参加竞选人数不低于1:2、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阶段人员名单。(超过启动适岗性评价)

(四)综合考核阶段

综合考核含民主测评、述职答辩、党委考核三个环节,计分办法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占20%,述职答辩占40%,党委考核占40%。

1. 民主测评。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代会代表对竞聘人员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参加竞聘的教代会代表不参加测评。

2. 述职答辩。竞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述职答辩,介绍自己的任职条件、工作经历、德才素质和做好竞争岗位工作的思路及措施,并对评委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每位竞聘人员述职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评委组由校外专家组成。

3. 党委考核。学校召开党委会,结合竞聘人员民主测评、述职答辩情况,进行集体讨论后,对竞聘人员进行考核打分。

以上三个环节完成后,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计分办法对每位竞聘人员得分进行合计,并将竞聘人员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总岗位职数1:1比例考察人选。考察未通过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阶段

1. 组织考察。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告(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学校公布栏)。

2. 讨论决定。由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各竞聘岗位拟任人选,决定拟任人选时,将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个人志愿服从组织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人员,按落聘处理。

3. 任前公示。将拟聘对象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设立评议信箱,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六)公布任命阶段

公示结束后,校党委将决定聘用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委教育工委审批、任命。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通过竞聘晋升职务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时间计算;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约。

在竞聘中,现职中层干部落聘的,所任中层职务自然免去,不再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五、严肃竞聘上岗纪律

中层竞聘上岗工作将在市委教育工委的指导下,由校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接受社会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对竞聘上岗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在市委教育工委领导下,严肃查处。